旅顺口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2023年5月)-全球新资讯

百年旅顺 让档案说话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档案传承历史、承载文化,是历史记忆、价值精神的载体。为留存“旅顺记忆” ,进一步挖掘我区散存于社会和民间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丰富区级档案馆馆藏,加强地方档案资料的研究和交流,更好的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服务全区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即日起,旅顺口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地方档案资料。


(资料图)

一、征集内容

1.红色档案。记录旅顺区域内各级党组织和革命先驱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具有历史意义和社会意义的契约、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证书、日记、手迹等文字材料、照片、实物等红色档案。

2.地方特色档案。反映旅顺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服务、新型产业等重点行业历史变迁、人文环境、物产资源、自然灾害、风土民情、民族宗教、方言谚语、奇闻轶事,省部级以上领导人来旅顺视察的重要文字、图片记录,以及相关的电报、嘉奖令、报纸、刊物、图表、往来文书、印章,各种年谱、家谱、墓志、碑文、契约、证照、货币、票证等地方特色档案。

3.重大事项档案。反映旅顺各个历史时期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各项中心工作 ,以及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等重点领域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实物、声像等重大事项档案。

4.名人档案。旅顺历史名人及在外旅顺籍的享有较高声望的教授、专家学者、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全国劳模、战斗英雄、革命烈士及担任省部(军)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手稿、信函、生平传记、专著、笔记、题词、证书、遗嘱、照片、录音(像)、诗文、字画等名人档案。

5.荣誉档案。反映旅顺各单位、各行业荣获全国荣誉称号和受省委、省政府表彰及县内各级机构、组织在政务活动、外事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中获得的荣誉、奖杯、牌匾、录音(像)、实物等荣誉档案。

6.其他档案。反映旅顺历史沿革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对旅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鼓励档案所有人可直接向区档案馆无偿捐赠,区档案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凡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经过专家鉴定后由档案馆永久保存。

2.有偿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所有人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3.及时接受寄存。如档案所有人不愿意将档案捐赠出售给档案馆,可以将档案寄存区档案馆保存,区档案馆负责寄存档案的接收、统计、检索等管理,为确保寄存档案安全,并与寄存人签订档案寄存书面协议。

4.合理复制。对于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档案所有人不愿捐赠、寄存和出售的,可采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捐赠人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可由区档案馆协助复制。

5.征购、移交、捐赠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国家;寄存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寄存人。

三、说明事项

1.征集进馆的档案由区档案馆统一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征集进馆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同时维护被征集者的合法权益,凡向区档案馆捐赠、寄存、提供复制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

2.区档案馆将对征集的档案进行鉴定,并按有关规定对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3.有捐赠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区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区档案馆联系,本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联系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5-1号(旅顺口区档案馆);联系电话:86613369;电子邮箱:lskqdag@163.com;联系人:王敏18904117380、王柱梁17741169625。微信号:W17741169625

4.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让记忆再现,让档案说话!

“用你的方式记录百年旅顺”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和支持,提供相关线索。我们齐心协力,将反映旅顺各个历史时期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百姓日常生活变化以及风土人情、民俗等方面实物、文字、影像等档案资料记录好、留存好、保管好、利用好。

旅顺口区档案馆

2023年5月23日

关键词:

为你推荐

新股
市场
Copyright@  2015-2022 亚洲证券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京ICP备2021034106号-51   联系邮箱:5 516 538 @qq.com